党的以来,在的领导下,纪检机关不断深化体制,创新方式方法,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,中央纪委聚焦主责主业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,强化纪检机关“三转”,督促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发挥巡视利剑作用,正风反腐,推动清朗的逐步形成。
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党纪严于国法
习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,要加强纪律建设,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。中央纪委贯彻落实中央要求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并在组织上、制度上进行创新。
从以往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,干部违法者无不从违纪开始。为此,中央纪委找准职责定位,用纪律来衡量干部的行为。以来,中央纪委把“办案”规范称为“纪律审查”,把“案件线索”规范称为“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”,名称的改变更反映了职能定位的深化。审查方式也在发生变化,如在开展纪律审查时,让被立案审查的干部重新学习,在质量的前提下,快查快办,发现违纪问题、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处理,涉及违纪的抓紧按程序给予纪律处分,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
纪在法前,纪严于法,方能发挥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作用。近年来,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多轮“大起底”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同时,调整规范线索处置方式为“拟立案、初核、谈话函询、暂存、了结”新五类标准。注重抓早抓小,对有苗头性、倾向性的干部及时提醒。2013至2014年,各级纪检机关共函询3.5万人次,谈话7.4万人次,给予、严重等党纪轻处分21.9万人。党纪轻处分起到了、作用,实际上了一批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干部。
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需要有完善的法规制度,中央纪委以为遵循,注重纪法分开。今年以来,已经修订《中国巡视工作条例(试行)》,正在研究修订《中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和《中国纪律处分条例》。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次修订将把纪律细化、具体化,比如考虑把、奢靡等“四风”问题纳纪处分范围,针对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作出纪律,着力去除与法律重复的内容。
在加强外在约束的同时,也要提升内在自觉。中央纪委结合“三严三实”加强纪律教育,干部的意识,采取以案说纪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,并在全社会营造“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”的氛围。
加强派驻机构建设,持续深化“三转”
2014年12月,中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》,作为党的监督重要形式的派驻监督得到了进一步完善,明确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、统一管理,履行党的职能。
在派驻机构设置方面,中央纪委内涵发展,盘活存量,实行单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。其中,归口派驻改变了“点对点”的单一模式,让纪检组“吃一家饭、管多家事”,一举两得解决了力量不足和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。尤为重要的是,明确了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。
值得注意的是,今年,中央纪委向中央办公厅等对党和国家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7家中央和新设派驻机构,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。据介绍,今年年底前,中央纪委还将再新设部驻机构,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派驻全覆盖。
中央局常委、中央纪委王岐山多次强调,纪检机关要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聚焦监督执纪问责。“三转”成为新形势下党的体制机制的新径。
近年来,各级纪委聚焦主业主责,攥紧拳头打出去。一方面,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,中央纪委机关把参与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至14个,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由144个减少至14个;另一方面,清理规范地方纪委(纪检组长)兼职和分工。
同时,中央纪委先后两次调整内设机构,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,监督执纪机构达到17个。省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已全部完成,平均设置监督执纪机构13个,占内设机构总数68.4%。市级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比例也较大提高,监督执纪力量大大增强。
“转职能必然要求转方式,各级纪委积极改进方式方法,比如‘老虎’‘苍蝇’一起打,发动群众监督‘四风’,探索专项巡视等。”有关负责人说,“优良的作风是转职能和转方式的保障,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普遍成立了纪检监督干部监督室,防止‘灯下黑’。”